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机构设置
法院简介
法院领导录
法院机构录
河南法院名录
新闻发言人
  人民 腾讯 新浪
  人民 腾讯 新浪
法院公告
·    为严格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案款发放安全,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的规定,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日。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本院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佐证,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0394-8173079 案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案外人) 发放案款金额 发放事由 承办人员联系方式 (2021)豫1602执363号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楚文漪 河南盛富达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875 支付楚文漪房产评估费 176*****;0394-8173021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二○二六年六月十八日
· (2022)豫1602执1622号    为严格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案款发放安全,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的规定,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日。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本院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佐证,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0394-8173079 案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案外人) 发放案款金额 发放事由 承办人员联系方式 (2022)豫1602执1622号 李泽昆 李秀丽 李秀丽 21590 给被执行人预留最低生活保障 186*****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二○二六年六月十八日
·    为严格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礁保案款发放安全,落实人民法院息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的规定,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日。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本院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佐证,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8173079 案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案外人) 发放案款金额 发放事由 承办人员联系方式 (2025)豫1602执471号 李宗建、魏红军、郑芋芋 李素梅 1141862元 我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名下房产,现扣除必要支出费用后需将拍卖款一半款项1141862转入房产共有人李素梅名下账户内 8173047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二○二六年六月十八日
·    为严格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案款发放安全,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的规定,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日。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本院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佐证,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8173079 案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案外人) 发放案款金额 发放事由 承办人员联系方式 (2025)豫1602执4779号 周口市东晓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周口市川汇区房屋评估服务中心 孙亚伟 238046元 因申清执行人周口市东晓水制品有限公司向我院书面提交称该公司对公账户已注销,无其他账户,需将238046元执行款转入法定代表人孙亚伟账户内 8173047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二○二六年六月十七日
·    为严格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案款发放安全,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的规定,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日。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本院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佐证,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0394-8173079 案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案外人) 发放案款金额 发放事由 承办人员联系方式 (2020)豫1602执1782号 陆巧玲 郭存英 郭存英 8060.00 保留被执行人最低生活保障 176*****;0394-8173021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二○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 (2026)豫1602执1214号    为严格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案款发放安全,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的规定,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日。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本院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佐证,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0394-8173079 案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案外人) 发放案款金额 发放事由 承办人员联系方式 (2026)豫1602执1214号 牛立昌、牛守运 王志轩 王志轩 2050 向被执行人王志轩发放生活费 186*****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二○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    为严格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案款发放安全,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的规定,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日。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本院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佐证,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8173079 案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案外人) 发放案款金额 发放事由 承办人员联系方式 (2026)豫1602执恢529号 邵建军 孙跃 刘严 3900元 因被执行人孙跃申请保留最低生活保障费用,且本人账户被冻结,经被执行人申请,该笔案款需转入案外人刘严账户 0394-8173699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二○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站内检索
 
· 法爱同行 护航青春 金秋第一..
· 川汇区人民法院召开发改案件..
· 川汇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
· 川汇区人民法院召开人大代表..
· 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示范..
· 【主题教育进行时】川汇区法..
· 川汇区人民法院召开“春雷行..
· 川汇区人大常委会视察调研川..
· 川汇区法院院长徐林深入企业..
· 川汇区法院召开2023年7月份..
法院要闻 更多>> 
案件快报 更多>> 
执行动态 更多>> 
案例评析 更多>> 
队伍建设 更多>> 
司法公开
裁判文书网
审判直播网
诉讼资产查询
执行信息查询
司法网拍
院长信箱
院长信箱
联系我们
地址:   邮编: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