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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    为严格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案款发放安全,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的规定,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日。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本院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佐证,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0394-8173079 案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案外人) 发放案款金额 发放事由 承办人员联系方式 (2026)豫1602执150号 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 任玉莲、王胜杰、朱妮、王慧萍、齐秀杰、李楠、王二闯、周口市宏源科技有限公司 任玉莲 3300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扣划被执行人任玉莲12309元,现被执行人任玉莲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依据法律规定该申请符合法律程序,现将最低生活保障3300元转入被执行人任玉莲提供账户(户名:任玉莲,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周口分行,账号:6217858000180904549)。 186*****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二○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    为严格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案款发放安全,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的规定,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日。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本院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佐证,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8173079 案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案外人) 发放案款金额 发放事由 承办人员联系方式 (2022)豫1602执恢67号 张涛 周口市聚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张持恩 617580元 该款项系张持恩以房地产拍卖款名义汇至法院账户,因案涉房产涉刑事已被公安查封,故本案未进入拍卖处置程序,需将款项退还至张持恩账户。 0394-8173055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二○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 (2026)豫1602执1214号    为严格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案款发放安全,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的规定,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日。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本院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佐证,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0394-8173079 案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案外人) 发放案款金额 发放事由 承办人员联系方式 (2026)豫1602执1214号 牛立昌、牛守运 王志轩 王志轩 1000 向被执行人王志轩发放生活费 186*****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二○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    为严格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案款发放安全,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的规定,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日。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熟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本院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佐证,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0394-8173079 案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案外人) 发放案款金额 发放事由 承办人员联系方式 (2024)豫1602执恢382号 苑桂枝 王福来 苑桂真 9389.41元 申请执行人苑桂枝名字实为苑桂真,故需要按照实际姓名苑桂真发放案款 8173065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二○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    为严格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案款发放安全,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的规定,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日。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者关系人对聚款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本院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佐证,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0394-8173079 案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案外人) 发放案款金额 发放事由 承办人员联系方式 (2026)豫1602执455号 周口市生态环境局 淮阳县怡仁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周口市财政局财政专户 123300元 需将案款发放至周口市财政局财政专户 8173065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二○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    为严格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案款发放安全,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的规定,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日。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本院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佐证,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0394-8173079 案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案外人) 发放案款金额 发放事由 承办人员联系方式 (2026)豫1602执恢419号 河南景桥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周口建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贾慧慧、马文娜 73681.27元 需向买受人退交代被执行人缴纳的税费 8173065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二○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    为严格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案款发放安全,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的规定,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日。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本院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佐证,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0394-8173079 案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案外人) 发放案款金额 发放事由 承办人员联系方式 2024豫1602执1007号 周口汇通商砼有限公司 宋新建 宋新建 1122.34元 需将剩余案款退回给被执行人宋新建 8173065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二○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    为严格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案款发放安全,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的规定,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日。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本院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佐证,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0394-8173079 案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案外人) 发放案款金额 发放事由 承办人员联系方式 (2026)豫1602执2242号 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河南锦泓建设有限公司 周口市财政局财政专户 50000元 需将案款发放至周口市财政局财政专户 8173065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二○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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