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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    为严格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案款发放安全,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的规定,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日。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本院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佐证,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0394-8173079 案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案外人) 发放案款金额 发放事由 承办人员联系方式 (2025)豫1602执4608号 周口市国豪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河南荛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宁志强 30739.41元 支付案件款 176*****;0394-8173092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二○二六年六月十日
·    为严格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案款发放安全,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的规定,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日。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本院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佐证,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8173079 案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案外人) 发放案款金额 发放事由 承办人员联系方式 (2026)豫1602执2432号 周口市开发区浦明海鲜商行 杨德志 路光明 11098元 将案款汇至申请执行人经营者路光明账户 0394-81730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二○二六年六月十一日
· (2026)豫1602执257号    为严格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案款发放安全,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的规定,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日。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本院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佐证,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0394-8173079 案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案外人) 发放案款金额 发放事由 承办人员联系方式 (2026)豫1602执257号 中国人民财产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分公司 黄凤梅 黄凤梅 14902.03元 向被执行人黄凤梅发放案件款 186*****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二○二六年六月十日
·    为严格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案款发放安全,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的规定,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日。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本院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佐证,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0394-8173079 案号 被执行人 申请人 领款人(案外人) 发放案款金额 发放事由 承办人员联系方式 (2025)豫1602执1303号 王德礼 张立冬 张立冬 14135 被执行人张立冬生活费 0394-8173092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二○二六年六月十日
·    为严格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案款发放安全,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的规定,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日。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本院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佐证,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0394-8173021 案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案外人) 发放案款金额 发放事由 承办人员联系方式 (2026)豫1602执1218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分行 李静 刘浩冉 48384 保留被执行人唯一住房补贴 0394-8173021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二○二六年六月四日
·    为严格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案款发放安全,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的规定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日。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本院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佐证,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0394-8173021 案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案外人) 发放案款金额 发放事由 承办人员联系方式 (2026)豫1602执326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分行 张军 殷秀峰 11607.35 退还买受人垫付税费、物业费 0394-8173021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二○二六年六月四日
·    为严格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案款发放安全,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的规定,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日。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本院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佐证,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0394-8173021 案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案外人) 发放案款金额 发放事由 承办人员联系方式 (2026)豫1602执1218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分行 李静 庞莎莎 17376.13 退还买受人垫付税费、物业费 0394-8173021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二○二六年六月四日
·    为严格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案款发放安全,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的规定,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日。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本院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佐证,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0394-8173079 案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案外人) 发放案款金额 发放事由 承办人员联系方式 (2025)豫1602执4648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 赵亚楠、郝丹丹 张亚豪 47798.94 退还买受人税费等相关费用 176*****;0394-8173021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二○二六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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