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川汇区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为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专程来到川汇区法院将印有“人民的好法官 人民的好公仆”“公正执法 清正廉洁”的锦旗送至执行局。
原告姚某某与被告梁某某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经过审理,判决“梁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姚某某案涉共有财产分割款151335.2及案件受理费与保全费”。判决书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依法向本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王林了解到案件双方当事人原本是夫妻,因关系不和已经离异,双方存在矛盾,且二人对征地补偿款的划分意见分歧较大,无法确定具体征地补偿金额。在此种情况下,执行法官多次实地走访并到姚庄村村委会进行协调沟通,最终明确了双方征地款份额。份额明确后执行法官分别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化解双方矛盾,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案件圆满结束。
锦旗是对川汇区法院执行工作的肯定和赞扬,更是对执行工作的鞭策和鼓励。川汇区法院执行法官始终坚守“司法为民”的理念,积极为人民群众解难题、止纷争,努力把群众的“呼声”变成“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