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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黑名单”再显威力

发布时间:2017-03-27 15:16:48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是法院结合多年的执行实际,借力于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根据民事信用管理相关的规定,针对执行难的相关现状出台的破解执行难的一项重要措施,对被执行人自动履行裁判义务有着极好的督促效果。

    2017年1月12日,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后,承办法官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手续,被执行人周口某担保公司,仍未履行判决书内容。我院将被执行人拉入“黑名单”,被执行人苦于不能外出经商,银行信贷、飞机、高铁等受限。2017年3月23日,该担保公司负责人急急忙忙来到我院,主动到川汇区法院履行全部义务132000元,在此期间被执行人多次向亲朋好友凑钱要求履行余款。

    川汇区法院实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以来,建立了以联合惩戒为核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运行机制科学、完善,失信被执行人的界定与名单的管理、推送、公开、屏蔽、撤销等合法高效、准确及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成立以来,川汇区人民法院共录入发布黑名单5685人,主动到院履行776人,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效果十分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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