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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法院先予执行确保高考顺利进行

发布时间:2016-06-07 11:27:09


    高考迫在眉睫,作为考点之一的周口一高,供水却因与水务公司之间的纠纷被停了。经原告申请,法院当机立断,先予执行,首先确保高考期间考点供水正常。

    原来,因供水合同产生纠纷,周口银龙水务有限公司于今年3月份起对周口市第一高级中学学校停止供水,周口市第一高级中学诉至川汇区人民法院。但因高考即将来临,周口市第一高级中学提出先予执行申请,恢复供水。区法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合议庭依法及时处里,合议庭进行审查后,认为高考在即,情况紧急,如不恢复供水将无法保障学校作为高考考点的重要功能,无法保证全体师生的饮水安全、正常生活及教学活动的开展,恢复供水符合先予执行条件和适用范围,遂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周口银龙水务有限公司于裁定作出之日即对周口市第一高级中学恢复供水,确保高考顺利进行。周口银龙水务有限公司于裁定作出当日对周口市第一高级中学恢复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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