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川汇区政协到区法院召开民主监督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4-12-05 09:40:32


    12月4日下午,川汇区政协主席叶长丽、区政协副主席王建国及区政协民主监督员一行到川汇区法院召开民主监督工作座谈会。川汇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俊荣及其他党组成员,区检察院、区监察局、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王建国副主席主持。

    会前,刘俊荣院长带领叶长丽主席一行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信访接待室、导诉台、判后答疑室、三同步两公开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就审判流程管理向政协委员及民主监督员进行了详细的演示和讲解,收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

    会上,翟海松副院长首先代表党组对区法院2014年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及民主监督员工作开展情况作了汇报,同时对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区检察院、区监察局、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分别就民主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

    政协委员及民主监督员一致认为,通过开展民主监督工作,密切了监督员与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监察局的关系,了解了法院繁重的工作任务和全体法院干警务实的作风。下一步,监督工作要与被监督单位进一步加强联系,加强学习,认真履职,切实做到监督监到点子上,督查督到关键处,做到批评建议与找问题抓整改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和加强民主监督工作。

    刘俊荣院长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川汇区法院不断强化“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发展”理念,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落实民主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形成了政协民主监督与法院工作的良性互动,有力促进和推动了川汇区法院科学发展。下一步,区法院将把握“三个坚持”: 坚持把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作为履职尽责的法定义务;坚持把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作为推动法院工作的强大动力;坚持把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作为法院正确行使权力的有力保障。落实“三个主动”:主动向政协全委会报告工作,主动邀请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主动办理政协委员建议和关注个案。以此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努力实现政协监督与法院工作的良性互动。

    叶长丽主席在讲话中说到:这次到法院召开民主监督会,有三点体会。一是面貌一新,法院工作有了很大变化;二是便民举措很好,方便了当事人诉讼;三是思想上重视,对会议的召开组织得力。叶长丽主席指出,民主监督工作在被监督单位的支持配合下,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工作成效日益显现。下一步工作中,民主监督员一要强化责任意识,提升民主监督质量;二要强化自身建设,提高民主监督能力。被监督单位也要积极创造条件,形成互助互信的良好局面,为实现富民强区,加快“四个川汇”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tyj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