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上午,按照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组和《在全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群众三评”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川汇区法院组织召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环节群众测评会。区委第四督导组组长王建国参加会议。会议由区法院副院长翟海松主持。
会上,区法院政治处主任邵士明通报了领导班子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环节工作开展情况。
王建国组长听取汇报后指出,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严格按照区委要求,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和“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特别是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中整改思路清晰、整改工作扎实、整改成效明显。为持续巩固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下一步要持续提高思想认识,持续解决作风问题,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善作善成。最后,希望大家发扬好的作风,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填写测评表。
会议还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及服务对象等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