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上午,川汇区法院召开领导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民主评价会议,区委第四督导组长王建国一行4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俊荣主持。
评价会上,刘俊荣院长代表区法院通报了科级领导班子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工作开展情况。
王建国组长在评价会上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群众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扎实开展好这项工作;二要认真进行评价,本着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处级领导班子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工作进行评价。三要深化“三评”工作。要对评价结果进行汇总梳理,总结经验,组织开展好群众评议、群众评判工作,更好地体现开门整改,让群众帮助和监督解决问题。
此次评价针对“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使用,评价内容共分三大项八小项,涵盖了学习教育、征求意见、边学边改三个环节。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