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川汇区法院圆满执结一起先予执行案件

发布时间:2014-07-18 15:27:32


    近日,为全力服务好川汇区发展大局,依法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顺利推进,川汇区人民法院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圆满地执结一起房屋租赁先予执行案件。

    该批案件共涉及七家租赁户,因案情复杂且关系到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自立案以来,备受各部门关注。案件从送达应诉手续到先予执行期间,承办法官多次到现场做和解工作。但被执行人始终提出无理要求,面对当事人的谩骂、无理纠缠并没有阻却承办法官脚步,一次次到现场,即使是执行的前一天也不懈怠,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理由,向其苦口婆心地摆事实、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经原告申请,区法院依法作出先于执行裁定,裁定七租赁户于裁定生效后七日搬出租赁房屋。裁定生效后,当事人仍拒绝搬出。经院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实行先于执行。执行当天早上7点,执行局、法警队、基层法庭全体人员在公安、街道办、城管等部门协助下,先行执行一户“钉子户”,从心理上攻破其他当事人的防线,后六家顺利达成和解协议。该次行动历时7、8个小时,直至执行结束,每一执行人员冒着酷热坚守自己的岗位,听从领导指挥,尽职尽责,从而保证这次执行工作圆满完成。

    案件执行完毕后,承办人员并没有松懈 ,面对当事人的来访,积极做当事人的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不厌其烦的辨法析理中终于化解当事人的怨气,主动要求与拆迁部门协商,实事求是,不再提出无理要求。

    该案顺利执结,确保了区政府在该地块规划改造建设项目顺利进行,避免了申请人的损失进一步扩大,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