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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法院三举措提升诉讼服务

发布时间:2014-07-04 09:27:29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川汇区法院把立行立改、解决实际问题贯穿活动始终,以升级改造诉讼服务中心为依托,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完善便民、为民措施,不断提升司法为民服务能力。

    一、优化布局,打造司法为民平台

    在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过程中,我院始终坚持高标准,多功能,努力健全软、硬件设施,实现“区域设置科学化、流程信息公开化、立案手段科技化、服务措施便民化”。

完善硬件设施,打造一流窗口。新建成的诉讼服务大厅近400平方米,设有诉讼引导、立案审查、诉讼费预收结算、执行款支付、立案调解、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等窗口,配置休息座椅、触摸屏、电子显示屏、电脑、电话机、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笔墨纸张、老花镜、急救箱等便民设施,将装帧精美的各类诉讼指南放在醒目位置供当事人免费查阅。对调解室按照家居标准进行装修,悬挂以和谐为主题的字画和温馨标语,突出对话氛围,减少对抗因素,以缓和矛盾、赢得调解成功。大厅内右侧设置有“导诉台”,每天由一名干警值班导诉,真正做到了当事人“咨询有人应、诉请有人引、案件有人查、法官有人找”。专门设立接待室,明确要求接访人员“热情迎、耐心听、认真办、诚心帮”,让来访者真切感受到人性化关怀,拉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优化人力配置,实现一流管理。诉讼服务中心与立案庭合署办公。同时从各部门选调年富力强、审判经验丰富、善做群众工作,勤勉敬业、热心服务的精干力量和优秀年轻干警充实到诉讼服务中心,将诉讼服务中心建成我院人才聚集地和展示法官才干的平台。建立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办事公开、文明接待等一系列制度,制定《川汇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川汇区人民法院司法规范用语和禁忌用语》,要求窗口工作人员着装上岗、举止得体、服务周到、用语文明、高效及时;做到分工不分家,人人都是信访接待员、法律咨询员,当事人无论走到哪个窗口,都能得到满意、温馨的服务。

   二、创新机制,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尽可能将审判辅助性事务从各个业务庭和办案法官手中剥离出来,配置到诉讼服务中心,进行集约化办理。诉讼服务中心在原有职能基础上增设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排期开庭、文书送达、案件速裁、诉前保全等功能,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让当事人走进一个厅,事情全办清,切实便民、利民。

    延伸“中心”职能,提供全方位服务。对外延伸服务,对一些老年人、残疾人、病患者等不方便参加诉讼的特殊群体和外地当事人,开展上门立案、电话立案服务。特殊案件在电话预约后,诉讼服务中心均可在非工作时间派专人为其办理立案,预交、结算、退还诉讼费等手续。对内拓展服务,当事人要递送材料、提供证据,由中心专人接收,并负责转交承办法官;当事人要找法官,由导诉员电话联系,法官下楼到中心专门接待室进行接待,如果法官开庭或外出,只要留下联系方式,承办法官就会主动联系,再约时间。当事人对裁判不服或不理解的,由诉讼服务中心法官直接或联系承办人进行判后答疑。

    强化机制创新,提升服务质效。依托诉讼服务中心,积极探索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补充,诉讼调解为主导,司法审判作保障的功能互补、良性互动、诉调对接的多元联动调解工作新机制,引导当事人选择多种途径和渠道解决纠纷,实现纠纷解决的便利、高效、低成本和多元化。成立调解工作室,聘请资深人民调解员常驻法院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实现诉调无缝对接。立案前,对符合人民调解的纠纷,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暂不立案,由人民调解员进行免费调解。调解成功后,当事人要求法院出具法律文书的,由诉讼服务中心根据调解协议内容当场制作法院调解书或司法确认书并送达。调解不成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标的额较小的案件直接交由诉讼服务中心速裁组速裁,对其余案件则严格按照规定,迅速分流至业务庭审理,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确保审判质效。真正做到案结事了,降低了司法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也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

    三、亲民爱民,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重视信访接待,全力克服“四难”问题。实行院长、庭长、承办人三级信访接处制度,严把“初访”和督查关口。指派资深法官负责信访接待、诉讼指导、法律咨询工作,对依法应当处理和可以处理的问题当即予以解答或解决,对依法不能办理或不属法院管辖的事项,向当事人耐心说明情况并告知解决的渠道,做到来访必接、有问必答。努力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四难”问题。

    开展司法救助,传播司法温暖。将司法救助的规定和程序主动告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告知其可以申请司法救助。对困难当事人要求缓、减、免交诉讼费的,由诉讼服务中心严格把关并提出意见,直接交院领导审批。对涉及农民工及妇女、儿童、老人等合法权益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现优先立案、优先排期开庭、优先分流审理。自诉讼服务中心成立以来,共减、免、缓交诉讼费80余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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