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正在我院如火如荼的展开,通过集中学习加自学,规定动作加自选动作,干警的思想素质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干警利用工作之余认真撰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为了践行这次路线教育活动,少年刑事审判庭对一时思想冲动触犯《刑法》,被判处缓刑的帮教对象采取特殊方式予以关心和爱护,
5月3日上午,少审庭法官来到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张某某的家中,了解其目前生产、生活情况。原来,张某某因家庭矛盾将其丈夫的哥哥打成重伤,经过回访了解到张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自觉遵守法律,自食其力经营小餐馆,目前经营的非常好。同时她感谢政府给她重新做人的机会,表示绝不辜负法院的关怀,要用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川汇区法院少审庭以此为契机,先后帮教5人,以情释法,希望他们在缓刑考验期内自觉遵守法律,吸取教训,痛改前非,重新做人。通过路线教育活动的开展,法官也深刻认识到,只要工作到位、措施得当,帮教到位,同样能帮助触犯法律的人群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