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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法院召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班子学习交流会

发布时间:2014-05-04 09:11:25


    4月28日下午,川汇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班子学习交流会。会议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俊荣同志主持。全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活动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列席会议。这次学习交流会是区法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交流会内容紧紧围绕践行群众路线、坚决反对“四风”、突出正风肃纪、公正司法为民、规范审判执行工作等为重点,全体班子成员联系分管的工作实际,畅所欲言,既交流了学习心得,又理清了下一步工作思路。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翟海松在发言中谈了三点体会:一是对党的群众路线的现实意义要有正确把握,并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核实、校准、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作为司法工作者,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必须坚持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为衡量工作的标准。三是真正把教育实践活动搞好,一定要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切实达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

    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俊杰表示,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要与老百姓打交道,这实际上就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过程,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离开了与群众的血肉联系,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要通过查找自身问题,进行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工作中做到立查立改。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常亚平在发言中表示,自己还需要加强理论学习,在实际工作中注重调查了解,进一步提升自己的创新意识,增强面对挫折和压力的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调查多了解,做到为民、便民、利民。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邵士明同志认为,从本次教育活动开展以来,通过认真学习理论知识,进一步提升了思想认识,增强了责任感;作为院领导自己会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理念,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公正务实的工作作风,把落实作为教育活动的关键步骤,把关乎群众利益的每一件事情都扎扎实实做好。

其他班子成员也就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路线,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以及如何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坚持两不误、两促进,切实推进法院工作发展,结合自身分管工作实际,结合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方面谈了各自的认识。

  刘俊荣同志作了总结发言,她认为,区法院党员干警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认识了坚持群众路线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了投身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主动性,进一步提升了党性、净化了灵魂。她强调,在接下来的学习与工作中,一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二要深刻认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三要深刻认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任务,四要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典型。要坚持把群众路线的各项要求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始终,要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强的指向性和条理性,平稳、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实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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