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川汇区法院在民事审判一庭设立了专门的“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合议庭由三名长期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女性审判员组成,并针对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民事案件采取了六项措施:
一是建立“三快”机制。对赡养、抚养、家庭暴力等妇女儿童身处困境急需解决的案件,依法做到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快。二是坚持妇女儿童优先原则。优先从妇女儿童的生活发展的角度出发,优先适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特别法审理案件。对于无经济来源和生活能力较弱的妇女诉讼费予以免交。四是加强调解工作。积极与当地妇联、居委会、村委会结合,建立多元化调处纠纷的联动机制、注重调解,加强协调,力争矛盾化解在当地。五是巡回办案。六是做好妇女儿童维权案件的服判息诉和判后答疑工作。
此合议庭充分发挥女法官耐心细致的品质优势,竭力疏导当事人化解矛盾,注重从亲情、恩情、血源纽带、社会责任、舆论评价等方面多角度分析引导当事人明事理、明法理。亲和司法获信任。合议庭从程序上充分尊重当事人性别平等,尊老爱幼,注重细节,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的诉讼权益。遵守司法礼仪,讲究行为文明,以女法官特有的亲和力赢得当事人信任,使案件有利于调解。法制宣传扬美德。在审理中,合议庭大力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当事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夫妻恩爱、家庭和睦等传统美德,鼓励广大妇女既要树立“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的生活信念,自觉使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又要正确处理好家庭关系,发扬中国女性温柔贤良的家庭美德。
另外,该合议庭不仅邀请在妇联工作的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外,还和川汇区、周口市妇联建立联席制度,不定期向妇联交换各种意见,不断发现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寻求解决问题的好方法、好途径,形成法院审判与妇联工作的互动态势,充分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