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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假种子赔偿案

  发布时间:2013-11-12 09:48:23


    近日,川汇区法院执行一庭执结一起涉及农民购买到假种子赔偿案件。

    以王国昌、刘海深为代表的40余户西华县的农民,在周口某种业公司购买优良小麦种子,后发现种子非但不优良,而且造成小麦减产。无奈,王国昌、刘海深等40余户农民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经审理,法院最终判决种业公司赔偿40余户农民1万元。    

    判决后,种业公司未履行判决,王国昌、刘海深等申请川汇区法院强制执行。40余户西华县的农民认为在周口执行案件害怕有地方保护,扬言如果执行不到位将集体上访。案件到执行一庭后,执行一庭的干警考虑到案件标的虽不大但涉及人员多,而且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他们及时向种业公司下发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判决。种业公司抱着侥幸的心里,以种种借口想拖延履行,法官多次到种业公司,与其法定代表人摆事实、讲道理,讲明如果不履行,法院将强制执行,同时可以对法定代表人根据情节处以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

    当王国昌、刘海深等拿到执行款后,激动的说,川汇区法院真的能为农民办实事,感谢川汇区法院为我们西华县的农民解决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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