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12年度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川汇区法院领导班子于3月27日召开201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全体党组成员出席会议,并邀请区纪委领导到会指导。
会上,孔令奎院长重申了召开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意义,并对本次会议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查摆问题要深入,要认真对照党的要求,对照中央转变作风八项规定,对照胡惊涛、习近平关于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重要论述,重点查找自己在思想、作风、廉政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查找问题要实事求是,不遮不掩,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二是要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既要敢于批评自己,把查摆问题的过程转变成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又要敢于批评别人,好不保留的提出批评意见,从讲党性、讲大局的高度,帮助别人查找自身没有找到的问题。同时,党组成员也要对他人提出的批评意见虚心接受,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三是按照中央关于改文风、改会风、转作风的要求,发言要突出重点,提高此次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班子成员采取先自我批评、再相互批评的办法,逐个进行。班子成员认真领会区纪委、区委组织部下发的《通知》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意义,结合自身联系和分管的工作,深刻检查个人在创先争优和学习、遵守《廉政准则》方面存在的不足,以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上发言针对性强,勇于剖析自己,对个人问题不回避,不避重就轻,不文过饰非,敢于主动承担责任、坚持真理,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检查和自我提高的目的。相互批评时以关心帮助同志为出发点,能够以诚相待、坦诚相见,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对待同志们的批评能够端正态度,虚心接受。达到了消除误解、交流感情、增进团结、形成合力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