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汇区法院受理首起“侵犯企业名称权”民事纠纷
作者:顾志强 王志军 发布时间:2009-06-02 16:10:46
4月21日,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本市某民营糊辣汤店业主诉本市某同名企业业主侵犯企业名称权纠纷案件。
企业名称权是我国民事法律纳入人身权范畴进行保护的重要民事权利,对该起纠纷提起诉讼,表明我市民营企业,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树立了用法律手段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避免不正当竞争,促进市场良性发展的法治意识,同时,人民法院通过对该案审理,将进一步引导和推动我市地方传统饮食文化和特色市场品牌的健康发展。目前,该案处于当事人举证阶段,我们将对案件的进展情况,继续给予关注。
文章出处:书记官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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