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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多元司法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报告》获区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

  发布时间:2012-08-14 10:09:43



会议现场


孔令奎院长在会上作报告


孔令奎院长在会上作报告

    8月14日,川汇区人大十四届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作为会议的议程之一,常委会听取了《川汇区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多元司法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报告》。

    近年来,川汇区法院在区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把握司法规律,主动延伸服务,建立长效机制,探索出一条运用综合调控手段,合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新模式,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为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视察团的充分肯定。一是坚持以“四个一”办案理念为指导,筑牢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思想基础。近年来,川汇区法院坚持和秉承市中院提出的“办理一个案件,挽救一个家庭;办理一个案件,救活一个企业;办理一个案件,稳定一个地方;办理一个案件,发展一方经济”的“四个一”和谐办案理念,摒弃以往孤立办案、就案办案、机械执法和简单的“法律规定+事实证据=判决”传统办案模式,用“四个一”理念统领审判工作。并建立四大保障机制,采取一系列硬性措施,付诸实践。二是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全方位化解社会矛盾。审判执行工作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是化解社会矛盾的根本路径。川汇区法院通过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积极有效稳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三是坚持以能动司法为动力,多渠道化解社会矛盾。近年来,川汇区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坚持以能动司法为动力,延伸审判职能,实施多种渠道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四是坚持以司法为民为目的,深层次化解社会矛盾。以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重点,不断建立和完善服务保障机制,解决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诉讼难问题,将人民群众及时从诉讼困境和矛盾纠纷中解脱出来。

    与会常委们对区法院多元司法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表示满意,高票通过了该报告。同时,常委们在小组讨论时对法院工作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尤其是涉法涉诉工作所处的困境表示理解,并对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提出了一些卓有成效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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