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川汇区法院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贯彻落实到刑事审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找准切入点,助推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充分发挥庭审功能,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把教育、矫正、改造罪犯贯穿到审判环节的始终,特别是对未成年犯,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关于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新规定和新要求,加大非监禁刑的适用力度,同时做好庭前调查、庭中教育、庭后矫正工作,努力使未成年罪犯早日回归社会。
二是强化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轻微刑事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和解工作。在刑事审判中,进一步加大调解、和解的力度,以今年开展“调节竞赛年”为契机,尽一切手段促成调解,促使被告人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争取取得受害人的谅解,最大限度地促成双方握手言和,化解社会矛盾。同时,对自诉案件以及公诉的轻罪案件要加大刑事和解力度,把刑事和解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
三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以“六五”普法规划为指导,通过设置法制教育室、法制宣传栏、法律咨询台等普法平台,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满足广大群众的法律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