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汇区法院少年庭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方式方法,使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强化学习,加强廉洁勤政教育,不断提高审判人员业务素质和审判能力;强化法官职业道德建设,有效提高少年审判法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完善规章制度,确保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立 “缓、管、免”人员跟踪帮教登记簿及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制度,并将跟踪帮教纳入院综合考评之中。
二是突出未成年人特点,把庭审变成教育、改造未成年犯的重要阵地。注重庭前调查,从而做到在庭前基本掌握被告人犯罪的主客观原因、主观恶性程度、危害大小及归案后的心理态度等,为选择审理方式、方法奠定基础,有的放矢地搞好开庭审理。针对少年被告人的不同情况和所犯罪行,采用不同的庭审方式,大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对被告人无力聘请律师为其辩护的案件,依法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三是抓好跟踪教育,对于判处实体刑的未成年犯,根据每人的不同特点,将犯罪原因、经历、认罪态度、帮教重点等向监管单位介绍。对于判处“缓、管、免”的少年犯,建议或协商有关部门安排他们复学或就业,尽量为其铺平今后的人生之路,努力消除其内心的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