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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法院部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11-10-19 15:10:11


最近,川汇区法院为了确保最高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使全院干警受教育、队伍建设上水平、法院工作见实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社会主力法治理念学习活动给法院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院党组再次召开会议,对前一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的同时,并采取三项措施,把活动不断引向深入,扎实有序进行。

    一是要以审判工作“四进”活动为载体,开展审判工作便民实践活动,不断增强全院干警的群众观念。积极开展审判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要根据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的具体情况,选择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土地、房产、相邻关系、婚姻、继承、分家析产、赡养、土地征用、拆迁安置、以及军人维权等案件到争议发生地公开开庭审理,审理中与群众沟通、让群众参与、对群众公开,努力满足人民法院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假日法庭、农忙法庭和巡回办案等做法,方便群众诉讼,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做好与基层调解组织的协调工作,形成民间调解、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合力,提高调解结案率和执行和解率,最大限度地化解纠纷,努力做到案结事了。积极开展巡回法庭、模拟法庭、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服务、法制宣传进校园活动,把对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作为审判工作延伸服务的重点,给人民群众包括在校学生学法、知法提供便利。通过这些措施不断强化全院干警的为民意识,处处立足群众路线,时时树立群众观念,才能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以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听得懂、靠得住的方式服务群众。

    二是要以“队伍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开展利民实践活动,不断转变全院干警的工作作风。要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解放思想,更新理念,解决思维方式陈旧、工作方法简单等问题,从实际出发,创新机制,改进工作。要不断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确保司法为民宗旨的有效落实。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的宗旨观念,熟谙民情,了解民意,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巩固司法公开成果,依靠群众的监督和支持实现司法公正。不断加强领导作风建设,加强班子成员的调研工作,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部门、群众团体、厂矿企业、社区代表、基层群众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找准改进法院工作的着力点进行整改,促进干警作风转变,推动法院工作开展。

    三是要以“案件质量管理年”活动为载体,开展为民实践活动,不断增强全院干警的司法能力。要进一步深化对“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的认识,更加自觉地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办好每一起案件,接待好每一个当事人。通过组织干警撰写学术论文、开展疑难案件研讨、办案热点难点问题交流点评、庭审观摩评比、法律文书展示、书记员技能比赛、调解能手评比、执行能手评比和举办业务培训班等方式,“逼”着干警内部挖潜,引导干警岗位成才,不断提升化解矛盾,驾驭庭审,适用法律的本领,提高法官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能力;通过组织办案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法官进行传帮带,提高法官运用法律、政策,把握人伦风俗,社情民意的能力。继续完善和推行案件质量“月报送、月评查、季通报、季讲评”制度,积极发挥案件指导小组作用,强化承办法官、合议庭、庭长、主管院长、审委会委员责任,确保“三降低两提高目标”顺利实现。确保办结的每一起案件都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打击了违法犯罪,并经得起历史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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