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汇区法院以“切实解决执行难”为工作重点,以“反规避执行”活动为契机,高度重视执行工作,不断完善措施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攻克“执行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执行难”是法院普遍面临的老大难问题,由于执行不到位引发的涉执信访案件居高不下,既影响法律权威,又损害法院形象。为此,川汇区法院党组一直把攻克“执行难”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了详细的、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实行定人、定时、定措施、定责任、定领导,领导包案的“五定一包”工作责任机制;在全院开展对各类执行案件进行全面、认真摸底登记,建立台帐;压缩公务用车,增加执行专用车辆,努力改善执行工作条件。通过有效整合资源,有力促进了全院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切实抓好后四个月案件办理工作。一是办案数量不减,不因时间紧迫而缩水。争取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领导带头办案,确保结案率达标。二是结案标准不改,不因办案任务重而降低。严把结案关,确保实际执行率、标的到位率达标,对没有执行到位的不轻易以终结本次执行结案。三是工作劲头不松,不因压力大而懈怠。注意内部挖潜、外部借力,始终保持团结奋斗、爱岗敬业的精神,“以老带新”“传帮带”,赶班加点,加快节奏,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提振“精气神”。
三、强化反规避执行。认真落实全省法院反规避执行十项措施的有关规定,在加强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地产、投融资及车辆等常态化查控的同时,深入研究规避执行行为的手段及表现形式,有针对地采取反制措施,用活用尽执行手段,全面挤压“老赖”生存空间,依法惩治规避执行行为。
四、强化执行威慑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行为,注意营造强大的执行声势,震慑和督促义务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一是对于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要充分运用查封、冻结、扣押、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对于有固定工作的义务人可根据其抗拒执行的程度,向义务人所在单位进行反应或发出给予其内部处分的司法建议。二是不断探索符合本院、本区实际情况的新的威慑措施,如追究拒不履行义务者的刑事责任、发布“职业老赖”黑名单、限制义务人高消费、悬赏执行等。三是对于具有典型意义的执行案件加大宣传报道的力度,拓宽报道渠道,扩大受众面,增加义务人舆论威慑的压力。
五、健全执行监督制约机制。推进执行体制和机制改革,实行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分权制约体制,成立执行裁决组、财产查找组、执行实施组,进行流水化作业,提高执行效率,杜绝执行腐败,规范执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