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川汇区法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全国大法官主题研讨班重要讲话精神要求,采取五项措施,着力加强有关综合部门、庭长、主管院长、院长和审判委员会监管,努力提高案件质量,降低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强化学习教育。为切实加强全院干警对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的迫切认识,该院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强调。从思想上加强干警的紧迫感与责任感,从实际成果上分析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要求全体干警充分认识提高审判工作质量与效率形势的严峻性、艰巨性,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增强工作积极性,增强紧迫感,争取各项指标达到要求。
二、强化案件质量评查。评查内容包括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卷宗、归档等各个环节,几乎涵盖了每个案件的全过程。审判质量办公室的法官严格执行制度和评查标准,就评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强化对发改案件的重点评查。对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要求承办人必须向审监庭提出书面意见,对被发改原因予以说明或提出异议。对确定为差错案件的,予以实名通报并处罚。如承办人能发表调研信息,分析发改原因和提出改善案件质量的合理化建议的,可以免除处罚。
四、强化绩效考评。出台了《川汇区人民法院绩效考核办法》,把涉及法院日常工作的内容逐一量化,明确共同职责和岗位职责,辅之以详细的考评标准,责任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及部门个人,实现了工作责任层级化、目标考核数量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政治处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并按得分多少进行排名通报。
五、强化庭审监督管理。法院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旁听庭审,对庭审礼仪、庭审程序等方面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