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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法院全面提升审判质量

  发布时间:2011-06-09 09:58:15


川汇区法院以“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采取四项措施,努力提高案件质量,降低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

一是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设主任、副主任各一人,工作人员4名,把审判流程管理、审判态势分析、案件评查、审判绩效考评、审委会日常工作等项工作整合在一起,实行综合管理,使审判管理工作进一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轨道。

二是加强案件审限跟踪管理。该院对所办案件审限进行跟踪,对临近期限案件进行黄牌警示,同时采取个人自查、重点案件集体评查、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逐案登记,建立台账,确保案件流程依法进行,杜绝因工作失误、不负责任而引发超审限现象。

三是量化部门审判管理任务。审监庭不定期收集、整理各部门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并提议召开季度会议,由各分管院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协商解决问题;如分管院长参与后仍无法协商,由院长决定处理方案;细化案件审判、执行流程管理任务,将庭长审判管理工作予以制度量化,审监庭协调和监督各部门落实制度。

四是开展庭审观摩和“示范庭”评比活动。在加强对审判工作宏观管理的基础上,注重对审判人员司法过程和细节的监督管理,认真组织开展审委会委员、审判业务骨干参加庭审观摩和“示范庭”评比活动。具体从司法礼仪、开庭程序、庭审秩序、合议庭人员配合情况、当事人争议焦点的归纳、庭审记录是否完整等九个方面进行观摩和评比,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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