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汇区法院在党组带领下,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观念,着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注重办案“三个效果”,使公正、高效、质好成为我院干警的普遍信仰。近年来川汇区法院狠抓办案质量,强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切实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办公室、政治部、监察室、审委会等职能部门组成监管网络,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即把上级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检察机关抗诉案件以及当事人上访投诉案件列为重点,围绕案件找问题,围绕问题查原因,围绕原因追责任。同时坚持奖惩并重,把绩效考核、执法档案与干警个人的政治荣誉、经济利益、职务晋升等紧密挂钩,实行“阳光考评”,并实行“一票否决”。
二是案件评查融入日常管理。各业务庭均确定一名资深法官,对本庭所办案件一案一表、一案一查。审委会办公室则负责日常综合评查、专项评查和重点评查,并坚持月考评、月通报。由审监庭在宣判前对案件进行全方位检查,最大限度地防止差错案件“出门”。东西湖法院在对审结案件进行检查时及时通报,达到“一人出差错、多人受教育、众人得提高”的效果。
三是为强化案件质量,把案件质量置社会公众监督之下。进一步扩大了裁判文书的上网范围,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审委会工作机制,并在审委会内部加强学习和培训,以适应审判工作需要。
四是为鼓励干警多办优质案。坚持开展精品案件评选,将精品案件评选与案件评查和案例指导结合起来,实现评查工作和评选结果共享。同时每月向全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书面通报工作,聘请部分代表、委员与法院保持经常联系,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代表、委员座谈会,邀请他们旁听庭审、参与案件评查和监督案件执行等活动,确保审判权、执行权在有效监督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