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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法院多措并举提高案件质量建设

  发布时间:2011-04-13 09:54:21


    川汇区为提高案件质量水平,着眼于保障权益、实现公正、促进和谐,积极更新审判管理理念,不断完善审判管理体制,有效促进了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

    一、找出问题、强化监督。以审判委员会为主体,建立对重大疑难案件审查为中心的监督机制,各厅室采取自查与评查、复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法,重点查摆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影响制约案件质量效率的问题,以及落实制度不到位等问题。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强化整改责任,确定整改时限,做到“三不放过”,即认识不到位不放过、问题查摆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以纪检部门为主体,建立以查处违法办案和实行错案追究为中心的监督机制;以监察室为主体,建立以岗位绩效考核为中心的监督机制。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强化业务技能培训,实行“三化措施”。 在查摆问题的基础上,坚持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两手抓、两手硬。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对庭室负责人、审判人员、书记员分层次进行业务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测评,提高审判人员的综合素质通过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坚持不懈地抓学习、抓培训,审判人员的综合素质有了显著提高。定期编发优秀业务论文、优秀裁判文书,并在本院网站公开展示、将业务研讨纳入岗位责任制考核等形式,充分调动了审判人员研讨业务的积极性。

责任编辑:赵珺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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