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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人民法院:四措施加强司法便民

  发布时间:2011-03-24 16:03:38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川汇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实施四项司法便民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全面实行立案"直通车"制度,着力解决立案、申诉难

为方便广大人民群众诉讼,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诉求,川汇区法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承诺对符合立案或再审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在审判楼大厅内设置导诉员,对来院立案或法律咨询的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积极开展诉讼咨询,诉讼指导,案件查询,办案人员联系,诉讼材料接转,诉讼答疑,判后释明,引导当事人合理选择纠纷解决方式等服务;基层法庭设立服务室和制作,散发便民服务卡,并开通24小时咨询电话,被群众誉为"法院110"。在法院和法庭继续大力推行"双轨制"立案的同时,对辖区内老弱病残或行动困难的当事人,开展预约立案,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等方式,切实方便群众的法律咨询和诉讼。

二、注重效果,巡回审判

为实现案件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川汇区法院要求审理庭每月要选取一定数量的典型案件深入企业,乡村,学校和社区就地开庭审理,院领导还亲自带队深入基层参与案件的审理或旁听指导;此外,实行巡回审判和主动下访相结合的"巡回审访"办案模式,提高办案效率和案件调解率。并结合大民调网络,指导各级民调组织关注判决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审执结案件动向,及时排查化解上访,矛盾激化等不安隐患。三、公示"八公开,四承诺"措施,加大"阳光审判"力度

为提高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依法参与诉讼的能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川汇区法院通过新闻媒体,公示栏,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公开所有可以公开的审判,执行工作全部流程,并采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重大案件的审理,或通过电视台播放庭审过程等形式,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强化法官的程序公正意识和办案效率意识,提高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关注民生,保护弱势群体

为了让经济困难,身体残疾等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川汇区法院院积极采取司法救助,开通"绿色通道。对特殊情况的案件,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回报,取得市委,政府支持,实施政府救助。并指定一个审理庭和一个执行庭,专门审理和执行涉及农民工工资,工伤事故赔偿,医疗费等民生方面的案件,保证此类案件快立,快审,快判,快执,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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