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各项职能作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与法律保障。结合我区区情,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四项工作举措。
一是加大对妨碍农业发展、破坏农村稳定、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犯罪活动的惩处力度,维护农业生产秩序和农村社会稳定。该院刑事审判庭对各种侵害农民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对破坏农田水利、电力等生产生活设施的犯罪案件,做到快审快结、依法惩处,并尽最大可能挽回农民的损失,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保证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同时加强法制教育和犯罪预防工作,将积极开展平安村居建设和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并通过公开审理、举行宣判会等形式,扩大办案效果,为农村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妥善解决各类“涉农”矛盾纠纷。该院对于“涉农”案件,建立专门台账,明确专人督办,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妥善化解山林田土宅基地相邻纠纷,依法审理好涉及水利、交通、通讯等公共设施及农民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土地征用等案件,推进农村道德风尚、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社会保障体系等建设。
三是支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该院通过处理好土地审批、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管理过程中形成的行政争议,依法妥善处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征用纠纷,帮助乡镇和村集体组织提高依法管理的能力,支持为农民减负工作,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落实好司法救助制度,让有理无钱的农民打得起官司。
四是广泛开展法制宣传,为农村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该院充分发挥普法教育宣传功能,以公开审判、以案释法、法律咨询、下乡送法等手段,大力普及民法、婚姻法、劳动合同法、行政处罚法、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环境保护法等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使广大农民既能遵纪守法,又能依法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