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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法院执一庭积极探索“五四三”执行办案模式

  发布时间:2011-01-20 14:38:40


    在工作中,川汇区法院执行一庭不断探索工作方法,通过不断总结,制定了“五四三”办案模式。既“五查四定三穷尽”:“五查”既查银行存款、查工商登记、查财务账目、查房产登记、查固定资产;“四定”既定人、定案、定时限、定责任;“三穷尽”既穷尽执行主体、穷尽执行措施、穷尽执行线索。通过"五查四定三穷尽",70%案件得到执结,另外增加搜查强制措施的使用。如该庭执行的赵某申请执行朱正强借款纠纷一案,通过“五查四定三穷尽”未能执结,该庭决定对朱正强的住所进行搜查,通过一上午的仔细搜查,从朱正强家门后一女式提包内搜查到一存折,面对证据朱正强无可抵赖,自动履行了义务,使这一案件顺利执结。同时,办案中注重“两效”既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力争达到两者有效统一。

责任编辑:赵珺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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