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成立“走访企业”活动领导小组,院长孔令奎任组长,副院长陈磊、翟海松、王俊杰及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翟海松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为民一庭、民二庭和书记官室负责人,办公室设在民一庭。
二是广泛深入动员。组织召开院党组会和全体干警会,对“走访企业”活动进行研究并安排部署,向广大法官宣传此次活动的意义,使全院同志认识到服务发展是人民法院的工作大局,依法为区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提供良好法律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提升工作效率。简化程序、快速立案、快审快结,对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属于法院职能范围内的事项,依法纠正好、高效审判好、执行好。延伸审判职能,加大案外服务力度,通过召开专题法院讲座等形式,帮助企业懂法知法守法,并积极提出司法建议,帮助企业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四是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对审结的案件,加大执行力度,用好法律和政策,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措施,以强有力的法律手段千方百计帮助打赢官司的企业尽快实现债权。从有利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有利于保障员工生计、有利于维持社会稳定的高度,依法善用查封、冻结等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