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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路法庭契而不舍用心调解清真寺诉两回民侵权纠纷和平解决

  发布时间:2010-05-19 08:53:16


2010年3月8日,原告周口市某清真寺与被告马某的委托代理人在川汇区法院纺织路法庭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为双方长达四年之久的房地产侵权纠纷划上了句号。而在此之前2009年10月份,在法庭多次调解下,原告清真寺与另一被告李某就同样的纠纷也达成了调解协议。至此这两起在周口回族群众中间传得沸沸扬扬,省、市、区政法委三级领导高度关注的案件终于有了圆满的答案。

原告同志清真寺和被告李某、马某两户回民是前后邻居,2006年李某家扩建房屋时以清真寺的后院占有他家3分多地为由,未经清真寺同意,擅自向南占用清真寺后院部分土地。同年,被告马某以自己与清真寺达成的借地协议为由,亦向南占用清真寺部分土地建房,清真寺认为李某、马某侵权,遂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两被告拆除房屋,退还土地。案件经川汇区法院、周口市中院两次审理未果,于2009年8月发回川汇区法院重审,分至纺织路法庭。此时已距双方发生纠纷过去3年多,早在市中院二审期间,清真寺便向省政法委投诉说问题一直没有给予解决,省政法委驻周口巡视组长批示限期处理完毕。纺织路法庭接到案件,当天到侵权现场进行查看,由于时过境迁,从现场已看不出两回民被告究竟侵没侵占以及侵占了多少清真寺的土地,更何况两被告及其家人抵触情绪很大,根本就不承认侵占清真寺的土地。2009年9月29日、30日法庭在清真寺巡回开庭,当天旁听审理的回民群众数十人,一同见证了原、被告双方激烈的争执,第一天法庭顶着烈日开到中午将近一点,第二天法庭开到太阳落山,直到清真寺做礼拜。庭审活动虽然顺利地开下来了,但矛盾丝毫没有缓和。在院领导、政法委领导的督促、指导下,法庭开展了契而不舍的调解工作。接下来的一个月的时间内,除了工作日承办法官在法庭坚守岗位,处理其他案件工作以外,包括国庆节七天以及其他节假日,都在清真寺与两家回民被告双方之间奔走调解,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常常是不分白天黑夜。经过多方努力和艰苦不缀的调解,被告李某首先与清真寺达成了谅解,由法庭主持,邀请多位清真寺德高望重的阿訇、长者到场,为双方举办一次恳谈会,交流表达内心意见、想法,在李某公开承认错误后双方握手言和。在调解期间,马某患脑血栓住院,法庭买上礼品亲自到医院探望,叮嘱他安心养病,马某和他的妻子深受感动,再三说:“给你们添麻烦了”,出院后正值春节,法庭又两次到马某家看望,同时转达清真寺方面的意见,引导他通过和解方式尽早解决纠纷。经过法庭连续调解,马某家对清真寺的怨言和不满情绪逐渐被化解,随后为尽早达成调解协议,行动不便的马某委托妻子代表自己参加诉讼调解。

在法庭带领下,马某的妻子多次到清真寺面见阿訇,表示道歉,愿意补偿本次纠纷给清真寺造成的损失,清真寺方面表现出教会的宽容与大度,仅要求马某家象征性承担寺里的诉讼损失,不要求再赔偿因侵权所造成的损失。3月31日,双方在同志清真寺里,在法庭主持以及众多信教群众见证之下,达成了和解,次日双方到纺织路法庭领取了民事调解书,感谢法庭坚持不懈的调解,为回族群众和清真寺之间的睦邻、团结付出了辛勤劳动。法庭也祝愿他们在今后的生活中和工作中互助互爱,共同进步。

责任编辑:赵珺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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