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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法院沙南法庭为和谐促调解

  发布时间:2010-05-05 09:12:02


    川汇区法院沙南法庭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充分发挥调解职能,最大限度地化解和减少社会矛盾,在今年春节过后至四月份审结的63起案件中以调解、撤诉结案的就有49个,调撤率达到了78%,其中审判员江红英同志更是耐心细致,做调解工作不厌其烦,她主审的25起案件全部以调解、撤诉结案,调撤率达到了100%。今后我庭将继续坚持认真贯彻十七大关于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的战略要求,紧紧围绕法院工作中心任务,进一步加强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法律意识,重视调解的功能和作用,进一步加大调解力度,为维护社会安定、保障社会和谐做出自己的贡献。

责任编辑:赵珺雅    

文章出处:沙南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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