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三型法院”,提升队伍素质。以建设“学习型、廉洁型、和谐型法院”作为队伍建设的总目标,在全院树立起三种理念。树立和谐理念,提高和谐司法的能力;树立廉洁理念,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树立和谐理念,建立融洽的人际关系。
二、加强审判职能,实现公正司法。大力落实“高快好省”办案要求,健全审判质量、效率 、效果评估体系,通过开展“三零”竞赛活动,实施“铁案、精品案、和谐案”工程,努力加强诉讼调解、和解工作,妥善化解矛盾,不断提高公正司法水平。
三、高度关注民生,切实排解民忧。建立“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机制,为涉及赡养、抚养的纠纷案件,涉及住房、医疗、教育的纠纷案件,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纠纷案件,涉及农民工工资和劳动报酬的纠纷案件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