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03 09:47:40
罪犯范恒亮,男,1976年 3 月10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1272********,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现住周口市淮阳区刘振屯乡葛楼行政村关庄030号。因涉嫌交通肇事罪,2026年 2月 11日被周口市公安局取保候审。2026年 7月 15 日,本院作出(2026)豫1602 刑初207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罪犯范恒亮以患有尿毒症、慢性肾功能衰竭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现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三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的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394-8173158。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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