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03 09:43:43
罪犯周永坤,男,汉族,1964年5月25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1272********,小学文化,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住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李埠口街道未来家园4期11号楼10楼东户。因涉嫌盗伐林木罪,于2025年5月9被周口市公安局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分局取保候审;2026年5月14日被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2026年8月17日,本院作出(2026)豫1602刑初327号刑事判决,以盗伐林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罪犯周永坤以犯有高血压病3级,合并靶器官损害,伴临床疾患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办理监外执行案件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现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三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的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394-8173236。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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