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川汇区法院注重在提高审判质量上狠下功夫,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明确评查标准和内容。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考评办法》和《差错案件责任追究办法》。对案件审理(执行)过程、案件事实与证据的认定、适用法律情形、文书制作、卷宗装订归档等环节明确了扣分的情形与标准;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行全面评查与重点评查相结合,对本院审、执结的所有案件实行逐案评查。
二是加大案件评查力度。专门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负责案件质量评查,对评查案件做到“四个不放过”,即:事实不清不放过、证据不足不放过、定性不准不放过、法理不明不放过,从源头上筑牢案件质量防线。
三是健全案件质量监督机制。建立了以审判委员会为主体的重大疑难案件审查机制、以立案庭为主体的案件流程管理机制、以审监庭为主体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以审判业务庭为主体的案件质量保证机制、以纪检部门为主体的查处违法办案和错案追究机制、以监察室为主体的岗位绩效考核机制,夯实了案件质量监督的制度基础。
四是加强法官培训和学习。认真组织法官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种培训;组织、鼓励、帮助具有法学专业知识的同志准备、参加司法考试;请审判经验丰富、办案数量多、办案质量好的法官给其他法官上课,传授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