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26 16:48:19
(2025)豫1602执3396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周口市豫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姜洪涛追偿权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姜洪涛执行款及执行费9280.00元至本案执行款专户,本院扣除执行费309.58元,现需将执行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由于申请执行人周口市豫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未及时年审,该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异常,无法正常使用,现需将该笔执行款发放给周口市豫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方玉花名下银行账户。
特此公示
二○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责任编辑:D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