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18 17:02:49
(2022)豫1602执恢27号
关于执行申请执行人韩秀娟与被执行人王子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扣划了担保人李喜梅银行存款,由于担保人向本院提出生活保障支付申请,故本院需将扣划款项按照每月800元即本年度9600元支付至担保人李喜梅名下,卡号:6235310001056051880,开户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
特此公示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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