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11 15:28:19
(2024)豫1602执820号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吴振州、李文涛罚金一案,执行依据为(2023)豫1602刑初131号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吴振州家属向本院缴纳5000元,依照法律规定,本次执行到位5000元应先退还被害人。
特此公示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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