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06 14:52:27
(2025)豫1602执3882号
关于执行申请执行人周口市生态环境局与被执行人河南析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正常履行金额,已将案件款汇入本院指定账户。由于该案件为行政处罚案件,申请执行人申请将处罚款汇入周口市财政局财政专户,故本院需将执行款汇入:周口市财政局财政专户,卡号:01500060102011002960,开户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西城支行。
特此公示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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