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04 10:38:22
(2025)豫1602执恢472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马娜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河南永畅建工集团鸿源置业有限公司、河南永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竟买人马一菁所垫付的物业费及电费共计2633.40元,现需将该款项退还给竞买人马一菁。
特此公示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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