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豫1602执20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毛凯阳与被执行人王众兵、吴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5)豫1602执20号执行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王众兵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我院依法评估、拍卖了被执行人王众兵名下位于周口市川汇区东环路西侧、庆丰街南侧建业森林半岛四期79号楼1单元1402号房产成交,现买受人马文娜过户时垫付了被执行人王众兵应承担过户税费54197.81元,故需将执行款中 54197.81 元垫付税费发放至买受人马文娜账户(户名:马文娜,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周口市汉阳路支行,账号:6217994910171632617)。
特此公示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