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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法院“四去四要”提升法院形象

  发布时间:2009-10-22 15:15:35


    川汇区法院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结合本院实际扎实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活动,注重“四去四要”,努力提升法院形象。

   一是去闲散作风,要严谨细致。健全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院党组和院务会议事规则和程序。去除得过且过、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的思想,养成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二是去拖拉推诿,要提高效率。着力提升办案效率,杜绝随意性和拖拉推诿、不负责任等现象。三是去畏首畏尾,要树立权威。正确处理好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与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之间的关系,注重办案的政治、社会效果。四是去违法违纪,要严明纪律。严格执行法官法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等一系列规定,加大对违法违纪人员责任追究的力度,严禁触摸“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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