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21 09:41:17
(2025)豫1602执恢201号
本院在执行张敏罚金追缴违法所得一案中,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分别对被执行人张敏名下银行卡账户予以扣划现金价值嚌谚共计6020.13元,依据生效的(2018)1602刑初28号刑事判决书判决第二项“违法所得37万元依法予以追缴,分别退还被害人周爱琴22万元,朱桂英15万元”依法按比例分配退还受害人周爱琴3612元、退还受害人朱桂英2408.13 元。
特此公示。
二〇二五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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