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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法院三项措施加强调解全力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09-10-21 15:57:53


    川汇区法院采取有效措施,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强力推动诉讼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坚持“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我院在尊重当事人自愿调解的基础上,坚持把“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贯穿到民商事审判的各个环节,努力提高调解成功率。同时,为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在立案时向当事人告知可选择诉前调解、方便快捷,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是注重调解技巧。在案件调解中大力推行“四个结合”的民事案件调解方法,即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和繁简转换相结;庭前证据交换和开庭审理相结合;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和庭后调解、判前调解相结合;法庭调解和社会调解相结合。摒弃过分强调“审判超然中立”的作法,采取适当的职权主义,在巡回办案中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调查、核实相关证据,弥补群众诉讼能力不足,为调解结案奠定好基础。

    三是开展调解工作竞赛。全院法官以竞促学、以竞促练,不断提高调解工作能力,掌握丰富的调解经验、熟练调解工作技巧、高超的调解能力,使调解成功率不断上升,推动司法能力、审判质量、办案效率、社会效果的同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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