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豫1602执506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被执行人李果追偿权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扣划被执行人李果3397.88元至本案执行款专户,3397.88元应向申请执行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发放,申请执行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向本院提交指定收款账户的情况说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河南省下设的分支机构,因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要求,各分公司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追偿权纠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诉讼中及执行中收回的款项需由指定账户集中收取。现需将案款3397.88元转入户名: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账号:6012100010104,联行号:307584021525,开户行:平安银行深圳时代金融支行。
特此公示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