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豫1602执1685号
关于本院执行张华雨罚金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依据(2023)豫1602初499号刑事判决书,在执行过程中,本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依法将被执行人张华雨名下存款 73.06元扣划至本院执行款专户,该款项已缴纳罚金,因被执行人家属张华龙对案件执行情况不了解的情况下,向本院执行款专户缴纳罚金15000元及违法所得26342元,根据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需将多缴纳的罚金 73.06元退还被执行人家属张华龙。
特此公示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