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29 09:25:11
(2025)豫1602执恢201号
本院在执行张敏罚金追缴违法所得一案中,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分别对被执行人张敏在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保险予以扣划现金价值共计21895.37元,依据生效的(2018)豫1602初28号刑事判决书判决第二项“违法所得37万元依法予以追缴,分别退还被害人周爱琴22万元,朱桂英15万元”依法按比例分配退还受害人周爱琴13137.22元、退还受害人朱桂英8758.15 元。
特此公示。
二〇上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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