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豫1602执恢197号
关于徐旭阳、陈骏、施莉莉、何卫刑事罚金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陈骏名下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3588弄48号102室房屋;陈骏、徐旭阳名下共有的位于上海市嘉定区银翔路935号地下1层197室房屋;徐旭阳名下位于松江区谷阳北路2399弄21号202的房屋。查封后依法进行财产处置程序,在处置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处于服刑期间,房屋评估费用需在房屋成交后依法予以扣除,现房屋经司法拍卖已成交,需向河南英信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缴纳3套财产评估费用(户名:河南英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花园路支行。账户:253300593190)。其中陈骏名下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3588弄48号102室房屋评估价值910.22万元,评估费29781.00元。陈骏、徐旭阳名下共有的位于上海市嘉定区银翔路935号地下1层197室房屋评估价值106.52万元,评估费6679.00元。徐旭阳名下位于松江区谷阳北路2399弄21号202的房屋,评估价值711.02元,附带车位评估价值18万元,评估费24798.00元。
特此公示!
二〇二五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