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张清永,男,1973年2月12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1272********,汉族,小学文化,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住河南省西华县西华营镇尹庄行政村尹庄村025号。因涉嫌危险驾驶,于2024年12月3日被周口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2025年7月7日,本院作出(2025)1602刑初341号刑事判决,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2025年4月17日,罪犯张清永以患有酒精性肝硬化、食管胃底静脉曲张、高血压二级高危、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肝损伤、脾脏切除、胆囊炎、生活不能自理等严重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先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三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的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394-8173148。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