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21 16:51:25
(2023)豫1602执2920号
关于被执行人史才冠、王海锋、吴英明、冯嘉萍、王振岛、姚培山、姚培德、李成富、李宪斌(曾用名李宪正)、马金豹、邓潘余刑事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冯嘉萍主动向本案执行款专户缴纳8500元,本院扣除罚金8495.51元,剩余4.49元应返还被执行人冯嘉萍,符合规定应以准许。
特此公示。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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