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豫1602执504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被执行人郑秋洪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4)豫1602民初819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我院已扣划被执行人郑秋洪名下银行账户61930.44元,申请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提供情况说明,因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要求,各分公司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诉讼中及执行中收回的款项需由指定账户集中收取。该笔执行款61930.44元需要打入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时代金融支行,账号:6012100010104)。
特此公示。
二〇二五年六月九日